一、辦理依據(jù)
《醫(yī)療機構病歷管理規(guī)定》(國衛(wèi)醫(yī)發(fā)〔2013〕31號):第十七條 醫(yī)療機構應當受理下列人員和機構復制或者查閱病歷資料的申請,并依規(guī)定提供病歷復制或者查閱服務:(一)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;(二)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或者其代理人。
二、承辦機構
宣城市中心醫(yī)院病案管理科
三、服務對象
1、衛(wèi)生計生行政部門、中醫(yī)藥管理部門、醫(yī)療機構授權的負責病案管理、醫(yī)療管理的部門或者人員;
2、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;
3、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或者其代理人;
4、公安、司法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、保險以及負責醫(yī)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部門。
四、申請條件
在我院住院且已出院超過十個工作日的患者方可申請復印病歷。
五、申報材料
申請人類別 |
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 |
患者本人 |
患者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|
患者代理人 |
(1)患者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
(2)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
(3)患者與代理人關系的法定證明(必要時) |
死亡患者
法定繼承人 |
(1) 患者死亡證明
(2) 法定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
(3) 死亡患者與法定繼承人關系證明 |
死亡患者法定
繼承人代理人 |
(1)-(3)同上
(4)代理人與法定繼承人代理關系的證明(授權委托書) |
保險機構 |
(1)保險合同復印件
(2)有效身份證明
(3)患者(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)或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 |
公安、司法、人社、醫(yī)療事故鑒定等 |
(1)調取證據(jù)的法定證明(正式介紹信)
(2)有效身份證明
(3)有效工作證明 |
注:有效身份證明是指:身份證、駕照、戶口本、醫(yī)保卡(證)、警官證、學生證等。(以上證件均為正本)
六、現(xiàn)場領取流程

七、辦理時間
周一至周六(上午)正常工作時間。
上午:8:00-11:30;下午:2:00-5:00
八、“病案復印網約”便民服務
醫(yī)院微信公眾號平臺,推出“病案復印網約服務”,只需關注“宣城市中心醫(yī)院”微信公眾號,進入公眾號點擊下方“便民服務”后在界面點擊“病歷復印”-“病歷復印申請”。填寫預約申請相關信息并上傳相關證件,提交信息后等待院方進行審核。待審核通過后,需通過微信支付相應的復印和快遞費。
九、收費依據(jù)及標準
收費標準參照《宣城市宣州區(qū)物價局文件》(價費〔2018〕57號)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・病歷復印:復印費0.5元/張
・線上復印:復印費0.5元/張,快遞費按照快遞到付標準由申請人支付
十、病案復印地點
門診四樓病案管理科
十一、咨詢方式
宣城市中心醫(yī)院病案管理科
咨詢電話:0563-2026023